组织部工作职责

    1.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。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组织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校党委的决议要求,从学校的实际出发,制定学校组织工作计划及工作举措,经校党委批准后执行,为学校落实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提供组织保证。

    2.负责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。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换届、成立和撤销等工作,优化师生党支部设置,落实基层党组织在校属各单位全覆盖、教师党支部书记“双带头人”全覆盖。

     3.负责组织生活制度的落实。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有效落实“三会一课”、主题党日、民主生活会、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、谈心谈话等。

    4.负责发展党员工作。制定学校发展党员工作计划,督促指导基层党组织落实发展党员各项规定。

    5.负责党费的收缴和管理工作,党建经费的管理和使用的初步审查工作。

    6.负责基层党组织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工作。

    7.负责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工作。

    8.负责党员信息系统管理工作。

    9.负责党内统计报表和年报统计工作。

    10.负责党员干部下沉社区工作。

    11.负责部门网页管理、档案整理归档工作。

    12.承担校党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。 

党校工作职责

    1.贯彻落实《中国共产党党校(行政学院)工作条例》等有关规定,向校党委请示报告党校工作并提出意见建议。

    2.负责学校师生入党积极分子、发展对象、预备党员、党员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
    3.负责学校党员干部、党务工作者的教育培训工作。

    4.负责学校党校各类型培训班培训方案、教学计划、教学安排的制定和组织管理工作。

    5.负责对各学院分党校进行业务指导, 组织协调分党校开展各类培训教育。

    6.负责党校教师聘任和队伍建设工作。

    7.负责党校自身的建设,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,做好各种文件、资料的归档工作。

    8.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党校工作研究和党建理论研究工作。

    9.承担校党委和上级党组织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统战部工作职责

    1.贯彻落实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理论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。按照上级党组织有关统战工作的指示精神和校党委的决议要求,从学校的实际出发,制定学校统战工作计划及工作举措,经校党委批准后执行,为学校落实根本任务和中心工作凝心聚力。

    2.统筹协调学校统一战线工作,组织开展日常监督检查。

    3.负责联系民主党派,协调无党派人士工作,支持帮助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人士履行职责和加强自身建设。

    4.加强与党外知识分子的联系和沟通,支持帮助党外知识分子在专业领域和社会政治生活中发挥作用。

    5.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代表人士的推荐、考察、培养和选拔工作,积极向各级人大、政协及各人民团体推荐党外代表人士。

    6.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师生工作,防范校园传教和抵御宗教渗透工作。

    7.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台港澳侨师生、归国留学人员相关工作。

    8.协调统战工作领导小组、民宗工作领导小组工作。

    9.会同有关部门开展统一战线理论与政策研究工作。

    10.承担校党委和上级统战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