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工作动态】关于做好2020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的通知
来源:原创文章|发布时间:2020-09-09 13:40:52|浏览人次:6006

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:
  为切实做好我校发展党员工作,根据《中国共产党章程》和《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》的相关规定,现就做好2020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通知如下:
  一、推荐入党积极分子的条件
  1.拥护党的纲领,遵守党的章程,政治立场坚定,入党动机端正,入党愿望迫切。
  2.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年满18周岁,党支部委派专人进行了正式谈话。
  3.经过了一定时间的培养和考察,作风正派,严于律己,群众基础好,现实表现好,是学生、教职员工中的先进分子。
  二、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程序
  1.党员推荐、团组织推优。在入党申请人中确定入党积极分子人选。
  2.支委会研究决定。党支部认真听取有关方面意见,支委会充分讨论,研究确定入党积极分子,并形成书面会议记录。支委会讨论研究的时间即为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。
  3.公示。公示入党积极分子的基本情况,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
  4.向上级党组织备案。公示无异议者,支部填写《2020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》,报党总支备案(附件1、2);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填写《2020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汇总表》,报学校党委备案(附件3、4),并领取《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》。
  三、有关要求
  1.各级党组织应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,严格遵循有关工作流程,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备案工作。
  2.请各党总支、直属党支部于2020年9月28日前将《2020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汇总表》电子版及纸质材料报送至党委组织部,10月10日前将《入党积极分子和发展对象培养考察表》报送至党委组织部。

  附件:
  1.2020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(教师)
  2.2020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表(学生)
  3.2020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汇总表(教师)
  4.2020年入党积极分子备案汇总表(学生)


 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校党委组织部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    2020年9月8日